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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问题分析与政策建议

摘 要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

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经过近30年的地方试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大力推进和“十三五”期间的全面实施,我国排污许可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已基本实现,改革取得阶段性积极成效。《环境保护》杂志2021年第9期刊登的《我国排污许可证后监管问题分析与政策建议》一文基于对全国多地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监管部门,以及造纸、日化、制革、水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农副食品加工等多个行业几十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广泛调研,分析了目前证后监管工作存在的管理基础薄弱、基层依证监管意识和能力不足、缺乏操作性指导和规制、诸多历史遗留难题待清理、尚未形成制度监管合力等主要问题,从夯实监管基础、筑牢支撑体系、构建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制度衔接和协同管理、压茬推进依证监管规范化等方面,提出了全面规范和强化证后监管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21-06-11 所属分类:期刊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