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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辽宁开展垂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摘 要

12月11日至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辽宁省开展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环保垂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他强调,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全面完成环保垂改目标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出席在沈阳召开的座谈会并讲话。

12月11日至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辽宁省开展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环保垂改)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他强调,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全面完成环保垂改目标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宁出席在沈阳召开的座谈会并讲话。

调研期间,黄润秋先后在大连、沈阳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省市相关部门,有关县区及县级生态环境分局关于环保垂改落实情况的汇报。

黄润秋指出,环保垂改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对地方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重要重塑,旨在从根本上解决以块为主的地方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存在的四方面突出问题,即难以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难以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对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干预,难以适应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新要求,难以规范和加强地方生态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近年来,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改革部署,坚持环保垂改与省直机构等改革同步部署、一体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体制更加健全,在省市层面探索行之有效的生态环保执法模式,基层生态环保机构队伍有效加强,初步建立了符合本地实际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为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增添了强大动力。   

黄润秋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对党中央已经部署、出台改革方案的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实际深入抓好落实,全力完成党中央部署的改革任务。环保垂改是“十三五”时期应完成的改革举措,目前整体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地方工作进展不均衡等问题。要充分认识推进完成环保垂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尊重地方首创精神和有益探索,进一步挖掘激发改革创新潜力,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环保垂改任务。要持续深化改革,在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制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体制调整、县级生态环境机构法律主体资格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探索,取得更多突破性成果,确保新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高效运行。   

刘宁在讲话中对生态环境部长期以来给予辽宁振兴发展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说,环保垂改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辽宁省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本次座谈会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与基层环保机构的合作,加大对检测设备、执法装备的投入,切实提高基层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水平,进一步做好生态环保垂改“后半篇文章”,最大程度发挥好改革效能,让绿色成为辽宁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辽宁。

12日一早,黄润秋赴红沿河核电厂开展调研,了解核安全监管有关情况。他强调,核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决落实“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秉承“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核安全监管,确保核安全万无一失。   

受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委托,黄润秋代表部党组和部领导班子,先后看望慰问了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驻红沿河核电厂的监督员以及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东北督察局的干部职工,高度肯定近年来大家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干事创业热情,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要求,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辽宁省副省长崔枫林参加调研,出席座谈会并交流了辽宁省环保垂改总体情况。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人事司、海洋司、核电安全监管司、监测司、执法局、东北督察局、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负责同志参加相关调研和座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大连市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座谈。

发布日期:2020-12-14 所属分类:部委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