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0日上午,汉江公司党支部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学习活动,会议由支部书记钱三强同志主持,支部全体党员及在司非党员骨干参会。湖北水总党群部部长陈家安同志应邀出席并指导工作。
会议开始,在支部书记钱三强同志的带领下,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随后,公司高管党员刘亚庚同志对《条例》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宣讲。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密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回应了基层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
会议认为,《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支部书记钱三强同志表示,全体党员要深入学习《条例》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并以此为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今后公司党建工作要将《条例》作为基本指南,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会上,湖北水总党群部部长陈家安同志对汉江公司党支部班子成员2019年的党建工作进行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