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A+

奋力开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美丽重庆建设新局面——《环境保护》对话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余国东

摘 要

《环境保护》杂志对话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余国东,探讨重庆市在“十五五”期间如何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契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为指导,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重庆。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重庆市持续深入推进“九治”攻坚,携手四川省共同建设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增强绿色发展动能,开创美丽重庆建设新格局。《环境保护》杂志对话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余国东,探讨重庆市在“十五五”期间如何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契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生态环境法典》)为指导,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重庆。

请问重庆市在落实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统筹谋划“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有什么总体考虑?

余国东:重庆市在谋划推进“十五五”时期美丽重庆建设、深度融合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政治引领、规划先行、分级落地、闭环管控”的工作路径,健全全流程落实机制,精准锚定阶段目标,压实重点任务,全力保障各项部署落地见效。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件办理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做好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建立台账,定期调度贯彻落实情况,形成工作闭环,以更多实绩实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在重庆市一贯到底。

二是科学编制重庆“十五五”生态环境领域规划。统筹建立全市“十五五”生态环境领域规划体系,一体推进美丽重庆建设规划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空气质量改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专项规划或行动方案编制。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规划管理办法,扎实做好生态环境规划备案工作,认真开展美丽重庆建设规划与美丽中国建设规划、全市规划纲要的衔接性备案审查,同步推进区县规划衔接性审核。

三是分级分类推进美丽重庆建设。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统筹,突出区县域特色,持续培育市级美丽城市,力争纳入市级美丽城市培育的区县占比达60%,打造一批标志性成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力争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40%。推进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段)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一体推进美丽都市风貌展示区、巴渝和美乡村、幸福河湖等各类“美丽细胞”建设。

请问重庆市将如何推进美丽重庆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系统优化等各项工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余国东:从全局层面看,重庆市紧扣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核心目标,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施策、一体推进,以“九治”为牵引,把美丽重庆建设与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系统优化深度融合,通过精准攻坚、协同共治、闭环落实破解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治理难题,全力推动各项既定任务按时间节点落地见效,持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

一是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三水共治”,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巩固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改造。持续强化矿井涌水、溶洞污水、榨菜废水等污染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协同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按效付费改革。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持续改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提升河流和水源地智慧感知水平,推动重点流域重金属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健全水环境安全“防火墙”机制。

二是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系统深入开展行业深度治理和高效管控。探索燃煤电厂宽负荷脱硝技术升级,积极推进燃煤发电自备机组有序淘汰。持续开展水泥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深度治理和烧结砖瓦企业整合升级。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推动家具、印刷等行业集群整治。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维修机构、加油站储油库的监督抽查,持续提升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水平。加强施工工地、渣场扬尘管控,推动城市建成区新批工地使用高空瞭望系统,提升新能源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比例。科学划定秸秆等废弃物禁烧、限烧区域,持续加大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力度,实施差异化分区管控。推动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全域禁放,持续开展“减量、联动、打非”行动。动态更新大气污染源清单、应急减排清单,探索实施秋冬季重点涉气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继续开展水泥、钢铁、砖瓦等行业错峰减排,精准科学实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对。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备案管理。持续深化噪声污染防治。

三是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实施长江沿线1km化工腾退地块土壤污染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建立健全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巩固提升农村黑臭水体清零成效。启动畜禽养殖禁养区精准划定调整,健全畜禽养殖投诉回访制度,开展规范中小养殖户粪污处理与粪肥还田利用专项行动。强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督管理。优化“十五五”地下水市控监测网。

四是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推动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扎实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溶洞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排查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尾矿库渣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化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推动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和国家西南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飞灰)集中处置中心建设。加强赤泥、钛石膏、磷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管控,推动重点固体废物填埋率稳中有降。将废电器拆解和“新三样”退役装备纳入整治重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组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和环境监测。

五是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统一监管。完成重庆市第五次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组织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和典型自然保护地工作成效评估。加大市级自主遥感监测力度,持续强化“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监管,推动实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动态清零。全面落实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做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培育工作。开展典型生态系统功能价值试算评估,协同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当前,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深化,生态环保协同是重要抓手。请问重庆市在聚力提升川渝生态环境保护能级方面将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余国东: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级,是川渝两地共担上游责任、共护一江清水、共建省域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核心任务。重庆市将坚持统筹协同、靶向发力、闭环落实,重点从两大维度纵深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协同管理。重庆市将持续打破行政壁垒,深化川渝生态环境治理“一体联动”。同时,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川渝高竹新区试点,加强司法保护协作,联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执法,组织开展跨省域毗邻地区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排查整治。

二是持续开展跨界污染协同治理。聚焦水、大气、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等重点领域,紧盯跨界突出问题,推动协同治理走深走实。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继续实施长江流域川渝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携手共建美丽河湖。在大气治理方面,纵深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机制。在固体废物与新污染物治理方面,协同推进“无废集团”建设,优化危险废物跨省域转移“白名单”制度,推动毗邻地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共享和跨省市域协同应急处置;完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进一步健全新污染物协同治理体系。

《生态环境法典》已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8月15日起施行。重庆市在抓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方面将有哪些安排?

余国东:重庆市将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总要求,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各类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就编纂法典的重大意义、法典主要内容及其贯彻落实举措进行深入宣传和解读培训,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同时,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有序推进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健全有关配套制度。

一是对全市上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结合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要求,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教育。结合《生态环境法典》主要内容,合理设计具体宣传形式,明确宣传活动时间节点,将《生态环境法典》纳入党组会、局务会和基层党建“三会一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微博、微信等媒体,采取发布新闻通稿、刊发宣贯文章、举办专家讲座、开展知识竞赛、制作生态文化产品等形式,结合“发言人来了”“美丽重庆”六进宣传、主题宣讲、生态环保志愿服务等活动,广泛持续宣传《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贯彻执行思路和对策措施,让《生态环境法典》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其施行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多元化、多维度、多层次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领导、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及环保管理干部等深刻领会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意义,熟悉其主要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依法履职尽责,自觉遵守法律,为《生态环境法典》贯彻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据《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实施方案》,对照《生态环境法典》,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按程序推进相关修改(废止)。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对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清理修改工作。

五是有序推进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工作。按照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计划,推进制定“重庆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重庆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对标主要环境要素补齐地方立法短板。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决定”等“创制性”“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同时,配合其他市级部门做好“重庆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重庆市幸福河湖建设促进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持续健全重庆市生态环保法规制度体系。

六是依法履职尽责,抓好《生态环境法典》贯彻执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法典》系列配套制度机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生态环境法典》落地落实,结合职责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和工作责任,确保依法履职尽责。梳理更新执法事项清单,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将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发布日期:2026-05-25 所属分类:期刊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