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生活垃圾治理规划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参与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做出了明确规定,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并要求在编制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将意见处理情况作为附件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起报审。
◆对生活垃圾的处理和使用等行使监督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处理和使用生活垃圾的行为,均有权向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等相关单位进行举报、投诉。
◆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垃圾分类、资源回收等活动
摘自《环保科普丛书——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知识问答》